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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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運作情形 

115年度董事會已開會7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董事長 豐鑫開發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 江程金
7 - 100%  
董事 豐鑫開發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 黃重雷
6 - 85%  
董事 豐鑫開發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 : 陳威宏
7 - 100%  
董事 黃樹欉 7 - 100%  
獨立董事 倪子修 7 - 100%  
獨立董事 蔡育菁 3 - 100% 115.06.17新就任
應到3次
 
 

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 

115年度審計委員已會開會5次,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獨立董事 倪子修 5 - 100%  
獨立董事 蔡育菁 2 - 100% 115.06.17新就任
應到2次
 
 
審計委員會 議案內容 後續處理
115.03.10 1.本公司民國114年度財務報告案
2.訂定本公司「買回庫藏股作業程序」案
3.簽證會計師之委任及報酬案
4.本公司民國114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5.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6.購買土地案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115.05.05 1.本公司民國114年度盈餘分配表案
2.購買固定資產案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115.05.14 1.本公司115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案
2.修訂本公司組織架構圖案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115.08.12 1.推選第四屆審計委員會之召集人案
2.本公司115年第二季財務報告案
3.本公司台北市內湖區潭美段土地購置案
4.修訂本公司永續報告書編製及驗證作業程序案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115.09.08 1.購買桃園市觀音區保障段土地案
2.本公司擬投資設立「皇昌福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專案合資公司案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

日期 溝通事項 溝通結果
114.12.26 114年財務報告查核前之溝通 全體獨立董事知悉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115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次,委員出席情形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註
召集人 倪子俢 3 - 100%  
委員 蔡育菁 1 - 100% 115.06.17新就任
應到1次
委員 莊均緯 1 - 100% 115.06.17新就任
應到1次
 
薪酬委員會 議案內容 後續處理
115.03.10 1.本公司114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案
2.經理人115年全體薪資審議案
3.新任經理人薪資審議案
薪酬委員會決議結果: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
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115.05.14 1.新任經理人薪資審議案 薪酬委員會決議結果: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
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115.08.12 1.修訂董事及經理人薪資酬金管理辦法案
2.114年度董事酬勞及具經理人身份之員工酬勞發放金額案
3.訂定本公司獨立董事倪子修酬金案
4.訂定本公司獨立董事蔡育菁酬金案
5.新任經理人薪資審議案
薪酬委員會決議結果:全體出席委員照案通過;
公司對薪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不適用
 

落實內部規則之具體情形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管理階層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對新任董事及經理人則於上任後1個月內安排教育宣導,對新任受僱人則由人事於職前訓練時予以教育宣導。
本公司 114年度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及管理階層計 43 人次進行 3 小時宣導。
本公司於每次董事會通過財務報告前,均以電子郵件通知各董事及內部人,提醒其依《證券交易法》及《上市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之規定,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30日及各季財務報告公告前15日之封閉期間內,不得交易本公司股票。前述封閉期間並包含《證券交易法》第157條之1所定之消息沉澱期。

具體執行情況如下
財務報告期別 董事會召開日 股票交易封閉期間 執行方式
115年第1季財報 115.05.14 115.04.28~115.05.15
公司治理主管於封閉期間開始前,均以電子郵件通知各董事及內部人,
提醒其於封閉期間內不得交易本公司股票。 
115年第2季財報 115.08.12 115.07.08~115.08.13  

誠信經營之運作及年度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道德行為準則」等規章,揭露於企業網站,並於新進員工教育訓練時及月會時,加強宣導,以落實誠信經營政策,另訂有「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處理辦法」,鼓勵舉報任何非法或違反道德行為準則或誠信經營守則之行為。
本公司114年度辦理與誠信經營議題相關之內、外部教育訓練(含以公司企業文化與誠信經營為主題之新人教育訓練、誠信經營法規遵行、反貪腐宣導、風險管理、環境保護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企業社會責任等相關課程)計2,067人次,合計7,865人時。
 


公司治理主管設置及執行情形

本公司已設置公司治理單位為董事會秘書處,並經110年5月13日董事會通過由官心惠副總經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負責督導公司治理事務,保障股東權益及強化董事會職能。

公司治理主管職權範圍包括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

114年度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執行重點如下;
1.召開6次董事董事會及6次審計委員會
2.董事成員均進修6小時
3.為董事投保責任險,並於續保後向董事會報告
4.辦理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115年度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如下 :

課程日期 主辦單位 課程名稱 進修時數 當年度進修總時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