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提出說明
2005-09-22
報導內容:高雄捷運工程轉包一事。
關於近日政論節目對本公司不實之影射,本公司說明如下:
一、本公司承攬高雄捷運工程,係以共同投標方式投標且依高雄捷運公司投標須知參與、得標,一切合法。
二、本公司83年間參與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土城機廠土方工程投標過程期間,因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懷疑廠商間有圍標情事,本案業經臺北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作出決議:「本案前經台灣台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在案,且因公平交易法第三十五條文修正,基於法令『從新從優』原則,本案不予處分」。
三、針對近來政論節目未盡客觀公正立場,以臆測性方式推論,有失公允,並損及公司聲譽,本公司深表遺憾